推荐申报2020年博士、硕士学位点的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学位[2020]22号)和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晋学位[2020]4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9日对本次拟申报学位点情况进行了审议、表决,同意推荐环境科学与工程、光学工程、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学科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,同意推荐申报材料与化工博士专业学位点,同意推荐法学、电气工程2个学科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。
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(研究生院)提交书面材料。
联系人:牛老师
联系方式:0351-6998081
新浦京8883平台研究生院
2020年10月29日